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0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1:19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 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 二、申请经济适用的步骤 房经济适用房销售要按照申请登记、调查摸底、资格初审、辖区公示、集中审核、审批发证、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不用排队购买。 1、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当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婚姻状况时,还应提供结婚证,到户籍所在*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住房和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事处出具。 《住房和收入证明》必须由开具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还需经公证处公证。*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状况和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调查核实后,确认本辖区的购房对象。按区下达的销售指标等额上报区房改办初审。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事处所报购房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事处,由*事处告知申请人。 4、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在*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公示期内有投诉的,区房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事处告知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石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 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石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为防止出现倒卖和假冒现象,石市房管局将《准购证》直接交给售房单位。由区房改办为购房人发放《...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1:19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的成员称为“共同申请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共同生活;二是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指晚辈对长辈)、抚养(指长辈对晚辈)或者扶养(指平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的帮助)关系。其中,夫妻关系必须结婚满一年以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11:20
说白了还是有关系就能把所以的事情搞定,没有关系当然也能去申请。不过就是有太多的事需要你本人去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