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3 05:2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6:40
一、合同期没到辞职能领到失业金吗合同未到期辞职不可以领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规定: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领取失业金的资料有哪些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办理失业登记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携带本人以下资料:1、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社保卡的,须提供身份证(港澳台人员同时提供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出具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个人基本情况与失业登记情况页的复印件;3、存在农民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农民工)缴费的同时提供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三、领取失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1、失业人员停保后,应先到镇(街道)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民政和人社局)或村(居)劳动服务站(以下简称劳动服务站)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再到最后参保所属镇(街道)的社保办事处(以下简称社保办事处)申领失业保险金。2、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3、申请人在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超过7个工作日申请的,领取期限自办理申请手续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的次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签收又不具备补发条件的,领取期限自实际签收失业保险金的当月1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