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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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16:56
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 债务人 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 债权人 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