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2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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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1:56
◆醉酒致死,属于疾病身故。但在新保险法出台之前(2009年10月1日前),醉酒一般都是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之列的,如果是这样,那就只能退还保费+分红,而不能得到保险赔偿。新法出台后,醉酒这一项做了更改,但在新法出台前所投的保险,一般仍按照旧法执行。
◆国寿鸿丰:疾病身故理赔:
一年内保险金=所交保费(不计息)
一年后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趸交)(一次*清)
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期交)
所以,只要醉酒不属于责任免除,你是可以正常理赔的。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留言,或许可以为你介绍当地的代理人。
◆附:下面是我在网上查到的国寿鸿丰免责条款,有可能是新法出台后做了更改的保险条款,仅供参考。建议你还是细细地看一看自己的保单,上面会有详细说明。
《国寿鸿丰》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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