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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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42
学校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湖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并施行登记和年检制度。
学生团体应当在*、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需经学校*宣传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批准。
《湖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依法劝阻或者制止。学生不听劝阻执意而为或学校未知情况下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四十七条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第四十八条学校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制订合理的规章制度,要求学生自觉遵守。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
以上内容参考 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