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撤销二级精神二级残疾证协议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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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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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9:41
是不能被撤销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由此可见,如果协议离婚的一方为精神病人,则婚姻登记机关应该拒绝办理离婚登记。
虽然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未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而办理了离婚登记,但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一项特别的规定,即:“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这是因为一旦登记离婚生效,则当事人便可以与第三人结婚。如果此时离婚登记又被撤销,则无法保护第三人的婚姻权利,并造成重婚的严重后果。同样的道理,虽然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失于严格审查,但也不能因此而判决撤销离婚登记。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目前我国*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会确认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行为违法,但仅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与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进而当事人便能以离婚相对方为被告,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请*予以重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