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6:0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6:06
法律分析:律师做法务律师证不会被注销,吊销证件的有以下情况: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