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8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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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3:55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农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土地,采取家庭承包、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依法对所承包的土地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用益物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特定事由而消灭,1、提前收回;,2、提前交回;,3、期限届满。,(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而消灭,1、承包地被征收;,2、承包地灭失或使用价值丧失;,3、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一)承包人的权利,1、以农业生产为目的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对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流转权〉;,处分方式。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处分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它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其它权利。,(二)承包人的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是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综上所述,面对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解决不了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