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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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20:37
《饶州路大饥》全文和翻译如下:
饶州路大饥,米价翔踊,总管王都中以官仓之米定其价为三等,言于江浙行省,以为须粜以下等价,民乃可得食,未报,辄于下等减价十之二,使民就粜。行省怒其专擅,都中曰:“饶去杭几二千里,比议定往还,非半月不可。人七日不食则死,安能忍死以待乎!”其民相与言曰:“公为我辈减米价,公果得罪,我辈当鬻妻子以代公偿。”行省方悟,都中乃得免。
翻译:饶州路遭大饥荒,米价暴涨,总管王都中将官仓的米分定为三等价格,向江浙行省上言,认为必须按下等价出卖,百姓才能吃得上,还未得答复,就按下等价又减价十分之二,让百姓来买。
行省对他擅作主张的行为十分恼怒,王都中说:“饶州距杭州差不多两千里,等到决定了再返回来,非半个月的时间不可。可是人七天不吃东西就会死,怎么能够忍心看着百姓饿死来等待呢!”那里的百姓对他说:“您为我们减了米价,您真的因此获罪,我们就是卖了妻子儿女也要替您偿还。”行省这时才省悟,王都中于是得以免罪。
人物介绍
王都中(1279-1341),字元俞,号本斋,霞浦赤岸人。元时为官四十余载,至两任“行省参知政事”,史称:“元时南人以政事之名闻天下,而位登省宪者,惟都中一人而已”,且在理学和文学上造诣颇深,喜为诗,有三卷诗集留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