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政合同可以走行政诉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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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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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7:35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是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
行政合同是行政性和合同性的统一,它既是一种合同,又是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就行政主体职权范围内的公共管理事项,为了实现行政目的而设立、变更和终止行政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行政合同是对公共事务的约定,行政合同的违反意味着对公共利益的损害,而行政合同中的公共利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行政违约的确认应当贯彻违法原则,即确定行政违约的标准是行政合同的违法,违法是确定行政违约的前提。根据无法律即无行政的行*治原则,法律是行政的依据,也是行政的界限,法律是判断行政行为是非曲直的标准。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判决确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