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有限公司跟无限公司有什么区别,求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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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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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10:31
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的最大区别是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公司股东只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风险太大,一旦公司破产,由于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很可能使股东倾家荡产。但由于无限公司负连带无限责任,所以公司的信用程度高,债权人的经济利益能够得到保障。
扩展资料
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
目前我国尚不准设立无限责任公司,但是无限责任企业却是有的。虽然企业和公司似乎听起来没区别,但实际上两种是有区别,公司是指严格按照《公司法》设立的经济组织;而企业是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限公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10:32
一,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分为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any)和公共有限公司9public limited company)。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在某些地方,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适合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对适合大型企业。但是也有某些地方,不*司大小,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最常见的有限公司类型。在美国一般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的概念较晚出现,一些地方的法律没有关于有限公司的界定。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合资公司,但是也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享有法*利的经营公司,由参加者投入的所有权(即资本份额)组成固定资本份额给予参加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并按份额得到公司的部分利润,即分得红利,在公司破产时,得到破产份额,及依法享有其他权利。
二,无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类型,简单地说,无限公司就是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西方国家存在的一种公司形式,在国际上,公司一般有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五类基本形式,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类型的公司。所以,无限责任公司在我国并不存在,而且国外*法系和英美法系以及法系内部不同国家之间对它的基本规定都有差异。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10:32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是很早以前的无限责任公司,但现在这样的公司在中国还没有,据我所知外国也不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10:33
有限公司是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来对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不需要额外为公司债务负责;无限公司就是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即: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要额外为公司支付剩余的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