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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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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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了解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为更好发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病补充保险)的制度保障功能,促进两项制度相互衔接、平稳运行,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后,我省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被提高,此外,在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一降一提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