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4:0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15:23
2021年-2022年苏州社保代缴多少钱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收费标准:苏州社保代缴的收费等于社保本身的费用+社保代缴的费用。
苏州社保的费用:
社保费用的多少,主要看你选择怎么样的缴纳基数。按照苏州最低缴纳基数3800元来计算的话。
其中企业缴纳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
大病/补充/大额医疗比例是:0%,费用是0元;工伤保险比例是:0.45%,费用是17.1元
生育保险比例是:0.8%,费用是30.4元;医疗保险比例是:7%,费用是266元
养老保险比例是:16.0%,费用是608元;失业保险比例是:0.5%,费用是19元
公积金比例是:8%,费用是304元
五险企业缴纳:940.5
个人需要缴纳发费用分别是:
大病/补充/大额医疗比例是:100%,费用是5元;工伤保险比例是:0.0%,费用是0元
生育保险比例是:0.0%,费用是0元;医疗保险比例是:2.0%,费用是76元
养老保险比例是:8.0%,费用是304元;失业保险比例是:0.5%,费用是19元
公积金比例是:8%,费用是304元
五险个人缴纳:404
五险一金的费用:企业=940.5元+304元=1244.5元,个人=404+304=708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15:23
2020年苏州市企业和个人社保缴纳费用(以最低基数计算),如果需要计算更多的基数,可以到壹人事社保计算器计算。
苏州社保总费用为:621.34元,其中企业部分为:262.7元,个人部分为:358.64元。
苏州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为540元,单位和个人各承担270元。
苏州企业和个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一起为:1161.34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15:24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现在的社保*覆盖的人群是越来越广了,个人也可以办理社保了,那么,2016年苏州个人交社保多少钱?小编介绍,2016年苏州个人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2016结算年度,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3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18200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460元,最高3640元(详见附表)。
二、2016结算年度,市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按11%的比例(含基本医疗保险10%、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计算,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合计月应缴金额192元。
三、上述缴费标准从2016年3月28日起执行。已在各委托扣缴银行办理委托缴费手续的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从4月份起,一律按新标准缴费,其中: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按其本人在办理参保缴费申请手续(或签订委托扣缴协议)时所选档次对应金额调整;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92元。
四、根据《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办法》(苏人保办〔2010〕21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后,视同其缴纳同期职工生育保险费。
五、本通知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按《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苏府〔2008〕69号)规定,在本市市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2016年度苏州市区非就业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凡具有本市市区范围户籍、无用人单位、未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年居民,劳动年龄范围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症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症残疾人员”)。
按月享受异地养老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市区统筹范围的人员,不属于市区统筹范围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2016年度非就业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筹资标准为:老年居民按200元的标准缴纳;失业人员和2007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本市的居民按640元的标准缴纳;对持有本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救助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和持有总工会核发的《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的老年居民、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重症残疾人员,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申报手续时可免缴应缴纳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2016年度苏州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市人社局苏人保规〔2013〕2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按每人100元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学生中,对持有本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救助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的参保学生,父母无工作单位且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学生,以及家长持有总工会核发的《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的参保学生,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对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的非苏州户籍在苏就读学生也可免缴个人缴费。以上免缴的费用,由财政部门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