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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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3:05
办理流程: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具有连续记录半年以上相关疾病的有效病历资料,到市医保中心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鉴定表格,并按规定详细填写表格。
2、参保人员持有效病历资料、鉴定表格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院进行门诊慢性病专家鉴定,表格留专家医生处。
3、经专家组鉴定后的结果及原始资料返市医保中心,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自鉴定所在月份的次月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特殊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经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明显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医院体检,直接留存相关资料交医疗卫生专家组审核:
1、患恶性肿瘤并能提供出院小结或病理报告的;
2、有慢性病种住院治疗史并能提供出院小结(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
3、75周岁以上且有慢性病种门诊辅助检查报告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前往医院参加体检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特种疾病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3:06
一、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