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拆迁,继承,纠纷,求律师帮忙详细解答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5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4 16:33
一,先明确你奶奶的遗产,即那套房子怎么分。
如果你奶奶死前你爷爷奶奶复婚的话,依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那么这套房子的继承人为:你爷爷,你姑姑、你大伯、还有你(你是基于代位继承取得继承权)。
四个人平均分配即可。你所提出的对你有亏欠,是否可以占大头,个人认为法律是不会支持的。
二,在说你爷爷的房产继承。
同上,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你姑姑、你大伯还有你三人平均分配你爷爷房屋拆迁后的房屋拆迁款。
三,个人认为你母亲没有分遗产的权利,因为不属于法律上的法定继承人。反而你是有继承权的。分配方式一般为平均分配。你大伯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确认是依据血亲关系而非户口。
四,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吧,本来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在第一顺位继承人还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是不能参与继承的,那么你作为孙子女为什么能参与继承呢?法律上把它叫做代位继承。即你父亲有继承权,而你父亲在你祖父母死亡前死亡了,那么就有你代替你的父亲继承,故而享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如有不明白之处,欢迎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