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后,最多能申请缓缴多长时间,谢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1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1:05
行政处罚作出决定后,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申请缓缴,一般的缓缴期限是六个月至一年,具体时间由行政处罚作出单位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