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8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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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9:51
商服用地,即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9:51
1.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2.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3.住宿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4.其他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9:52
商服用地能否开养老院吗?可以开养老院,养老院只要他有地方,他的环境好一点,大点你自己装修的好点,所以养老院是可以开的,隐隐都喜欢环境好的地方,愿意到那里去开的,肯定是生意非常好,大家都是格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9:52
民办养老院可获补助对用房自建的福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社会老人养老的床位数达50张以上的,财政按核定的床位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每个床位补助1000元;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分5年给予开办补助,每个床位每年补助100元。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省里和设区的市财政对财政困难县给予适当补助。受补助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5年内改变用途的,收回一次性开办补助款。对已经开业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满一个月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计算全年平均数,每年给予每个床位120元的运营补贴。资金从当地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内安置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当地财政可将补助给上述人员的生活费转入养老服务机构,用于支付其生活所需费用。补助费用低于当地*规定的生活、医疗、照料服务等费用标准部分,由当地财政补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9:53
刚服用地开养老院的话,应该是成本太高的,向一些城市的商服用地,他们都是开办商业,商场的,开养老院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