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 新疆籍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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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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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00:42
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墨玉籍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3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工作的通知》(发改地区〔2014〕 2799号)文件规定,发放范围包括新疆自治区在内地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困难本科生、专科生和预科生。
一、资助对象
1、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城镇低保家庭学生。
3、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及孤儿学生。
二、实施期限
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30日
三、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1、援疆助学金主要用于学生在内地就读期间的学费、往返交通费等学习生活补助,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进行资助。
2、享受援疆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等其他资助*。
3、学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生管理部门章子,班主任签字)。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资助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处分以上者(撤销处分后可恢复受助资格)。
3、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和非法宗教活动;在校成立宗教团体、从事宗教活动、穿戴宗教服饰、散布宗教言论者。
4、存储、观看、传播暴恐音视频和“三非”出版物者。
5、在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出国(境)者。
6、诚信缺失,拖欠学费及学校规定的各项费用者。
7、留级、休学期间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五、注意事项
申请表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许弄虚作假,申请表填完盖章以后,以邮寄的方式发到墨玉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收件地址:墨玉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邮编:848100
联系人:麦麦提艾力·托合提巴克 手机号:18719999222
QQ:286377421
李贝贝 手机号:15637380686
QQ:1461253192
申请表下载网址:墨玉教育信息网
墨玉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9日
援疆助学金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
证号
户籍所
在地
学历
□本科□专科□预科
就读
学校
生源类别
□统招 □协作计划
□内高班毕业生□定向、委培
专业
入学
时间
学籍状态
□在读□休学
□留级□其他
通讯 地址
邮编
手机
邮箱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与本人
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基本情况
户籍性质
□农村 □城镇
家庭年收入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村集体(社区)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济主要困难
(是否享受低保)
诚信 承诺
本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在校享受助学金状况
上学年享受 助学金名称
学校资助中心负责人:
(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上学年享受助学金金额
在校表现
是否有参与暴力恐怖、民族*和非法宗教活动,以及成立宗教团体、从事宗教活动、穿戴宗教服饰、散步宗教言论等情况
辅导员(班主任):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是否拖欠学费及学校规定的各项费用
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
意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受援地、支援省市前方指挥部)
公章
年 月 日
公示结果(支援省市前方指挥部)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援疆助学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系对口支援省市援疆资金安排,请各高校协助填写相关内容。本表统一用A4纸张、正反面填写;1式3份,1份留存学校,2份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长期保存。
2、此表为申请援疆助学金必备表格,所有申请学生都必须用黑色碳素笔认真填写。
3、申请学生和各方签字人必须保证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将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