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7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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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8:23
这个没有明文规定,是要看实际情况的。按《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故单位发放的工资可以收回。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个人扣除部分应该由谁承担,因文件上没有明文规定,建议您和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形成了劳动争议,可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 提出裁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