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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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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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8:37
沈石溪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这本书上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真挚情感------《天命》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仇恨》中,水秧儿令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猎狐》中,龙女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剽牛》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兵猴》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而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罪马》了。
《罪马》的主人公是白珊瑚。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从小与驯兽员娄阿甲一起长大,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时,她跟着汽车走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竟然绝食。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
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而某些人呢?连一匹马也不如!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为人着想------她在最后时刻为了马群不乱,儿子蓝宝贝不再想当头马,亲自踢了儿子一脚;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小心-------当牵马仙想把她牵走时,她不慌不忙地走,最后在门旁边蹬了他一蹶子后,踩得他鼻青脸肿狼狈而逃;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知恩图报-------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
这本书中别的故事也可以给你启发,我推荐你读一读它。它是一本很好的书,每一个故事都有深刻的意义,每一个故事都能给你很大的收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8:37
沈石溪动物小说之灾之犬读后感
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平,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平,更让我感到不公平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爱他,要成为它的主人。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毛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毛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毛,泪就变成了黑类。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毛。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爱犬吧!
而花鹰,尽管“我”这样*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它就像主人依旧深爱着它一样深爱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爱。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还有106188408 这位盆友,他是参考百度的,
参考资料:百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8:38
今天,我读完了《和乌鸦做邻居》。这已经是我这学期读过的沈石溪的第六本动物小说了。沈石溪老师现在可是我最爱的大作家了,他写的每一本动物小说都让我如痴如醉。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主要写了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关于老鹰的故事。第二部分写了天鹅的故事。第三部介绍了相思鸟及其他鸟的故事。《和乌鸦做邻居》只不过是这本书里的一小段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这么一件事。 沈石溪住的那个村子旁边有一群乌鸦。这群乌鸦一开始简直就是“无恶不作”。有这样的邻居真是糟糕透了。不过后来作家主动把自己得到的战利品——一群小乌鸦还给了鸦王“高帽子”。过了几天。沈石溪外出打猎,一不小心跌下山崖挂在了一棵树上。这时有一群红嘴蓝鹊想把他给“打下山崖”。这时高帽子统领着“乌鸦军团”赶到打败了鹊群使作者“幸免于难”„„就这样他们从“仇敌”变成了“朋友”。人有善心,动物也会感恩。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的作品我都很喜欢,他的动物小说把我带进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动物世界让我感受到它们的喜怒哀乐。是的人和动物原本就可以成为朋友和谐相处。这本书里像这样感人的故事还有很多,真希望同学们都来读一读这本有趣感人的《和乌鸦做邻居》。期待阅读下一本大作家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8:38
你怎么能在主人最需要你帮助的时候无所作为呢?
你重新侧转尾羽,飞回古戛纳河谷上空。无论如何,你今天再也不能空着手回去了。哪怕是猎到一只草兔,也能救主人的燃眉之急,能换回点钱把莉莉的病治好。
细密的雪尘打湿了你的翅膀,使你飞翔时感觉到有点滞重。你又飞巡了五六个来回,但河谷里仍然看不见一样活的东西。昔日康慨的猎神在关键时刻却变得吝啬了。
太阳很快就要坠落到雪峰背后去,明亮的天地很快就会被苍茫的暮色吞没。你灰心了,垂头丧气地准备再次撤离古戛纳河谷。突然,你看见左前方山坡上,似乎有一样东西晃动了一下。开始,你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再飞近了些,那东西竟然蹦蹦跳跳地从一个洞口移动到一棵大树下。你尖叫一声,迅速飞过去,嗬,原来是只狐狸!狐狸火红的皮毛和坡上的红土融为一体,再加上弥漫的风雪和大团的雾岚,怪不得你看不清楚了。
狐狸是昼伏夜出的动物,总是在傍晚离穴外出觅食的。
假如现在发现的是一只幼麝,你会高兴得仰天长啸,但对方是狐狸,你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从内心讲,你并不愿意飞扑下去捕猎这只狐狸。狐狸虽然没有野狼凶猛,也没有狗熊蛮横,但它也是食肉兽,有一口能咬断猎物筋骨的犬牙和四只能扯碎羽毛皮肉的利爪,狐狸一旦受到袭击,绝不会像食草动物那样束手就擒或一味逃命的,它会为捍卫自己的生命而厮杀到底的。更重要的是,狐狸的智商在丛林所有的走兽中是最高的,常常会在强敌面前玩弄一些别出心裁的花样,迷惑对方的神经,让对方上当受骗。你曾亲眼看见一只狐狸躺在地上装死,把一只惯食腐肉的秃鹫引上钩,就在秃鹫嘴壳快啄到狐狸眼窝时,装死的狐狸猛然间从地上一跃而起,一口咬住秃鹫的脖子,可怜的秃鹫,成了狐狸的一顿美味晚餐。
怪不得连人类都要羡慕和妒忌狐狸的智商,把它当做阴险狡猾的代名词了。
要是此刻正在树根边挖掘灰鼠洞的是只乳臭未干的幼狐,或者是只拖儿带女的母狐,你就不会有这么多顾虑了。遗憾的是,这是只脸颊上的白斑呈浊*、资历颇深、阅历颇广的老公狐,细腰宽肩,*肌腱饱满,四肢结实有力,耳边红色的皮毛间有一道十分显眼的月牙形伤疤,不知是狼咬狗啃留下的痕迹,还是内部争斗留下的记录,起码可以说明它和死神打过交道,经受过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严峻考验。
要想捉住这样的老公狐谈何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