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2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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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9 11:20
小学每个班不能超过45人。
普通中学每班学生45~50人,城市小学40~45人,农村小学酌减。
所以一般情况下,小学每个班不能超过45人。
完全小学,每年级2-4班,合计12-24班,≤45人。
普通初中,每年级4-10班,合计12-30班,≤50人。
九年一贯制学校,每年级2-4班,合计18-36班,小学段每班≤ 45人,初中段每班≤50人。
普通高中,每年级8-12班,合计24-36班,≤50人。
中小学人员编制的核定和分配
1、中小学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要求安排班额,并根据班额组织教学班级。原则上普通中学每班学生45~50人,城市小学40~45人,农村小学酌减,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结合近几年高中、初中、小学各学段入学人口变化情况,综合考虑学校校舍、教师数量等条件适当安排班额和班级数。
在入学人口高峰时期可采取过渡办法安排班额,但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班额超过55人的现象,遏制部分中小学班额过大的势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素质教育和教学改革的要求降低标准班额。
2、按照国办发〔2001〕74号文件的编制标准折算,普通高中每班可配备教师3.0人;普通初中每班可配备教师2.7人;城市小学和县镇小学每班可配备教师1.8人;农村小学每班可配备教职工数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教师数确定后,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编制按教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计算,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定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