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有何区别和联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2 05:1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0:11
【答案】:(1) 联系: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两者都需要有具备民事主体、意思表示和标的的一般要件和形式、交付实物等方面的特殊要件,只是要求各不相同;
(2) 区别:成立是一个事实问题,生效是一个价值问题,法律行为成立后不一定生效,还要经过法律的评价后才能确立其效力,法律行为的生效对于主体、意思表示和标的的要求更为具体和严格。应从主体、意思表示、标的、特殊要件等方面对两者的联系和区别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