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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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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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4 06:42
一、赔偿步骤
1、鉴定医疗事故。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3、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4、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5、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二、具体赔偿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 .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三、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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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4 06:42
这肯定可以算医疗事故,但你还是在这家私立诊所或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之后可以在卫生局的主持下与责任人协商解决,不满意的话,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事故要在你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的一年之内提出,否则你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具体地说,你现在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一是你发现线头或三甲医院检查的时间,就应认为你应当知道你的权益受侵害了的时间起算点,还望你抓紧时间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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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4 06:43
你可以<医疗事故条例>,<民法通则>及最高*人身侵权赔偿的民法解释为依据,向医院索赔.但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经过医学会的鉴定才能确定.但是,如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在给病人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且对病人造成了损害,那么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及人身侵权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向医院索赔.也可以按照合同法规定,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起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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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4 06:43
可以,看了你的情况,这是一起医疗事故,你首先与做手术的医院进行协商,如达成合解那最好不过了,协商不成在考虑起诉的问题也不晚,可按医疗责任赔偿的规定去索赔,如果起诉一定会胜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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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4 06:44
应该属于民事侵权。但是由于医疗比较专业,一般必须做医疗事故鉴定*才好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