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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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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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7:47
新规下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采取的是浮动利率机制,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