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3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1:13
按相关规定,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或者乡级*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1:13
你好,可以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协商不成,向市、县、/镇/乡*提出确权申请。如果对*的确权决定不服,可以上一级*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看你的补充,我认为,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对林木有所有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1:13
您好,具体是怎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