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25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22:06
学校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实习协议”和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学校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实习协议”不同于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属于劳务合同。它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1.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和《经济法》调整的范畴。2.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保用品;劳务合同没有这方面规定。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23:40
1、你是应届毕业生,单位可以为你设定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并视工作适应情况予以转正,或延长见习期(最多可以再延长1年)。单位可以辞退处于见习期的大学生,而不需要补偿(类似于辞退试用期员工)。这是人事制度的规定,与劳动制度略有冲突,但是合法。因此,你签订的“上岗协议”单位可以解释为见习期协议,这一点对你是不利的。应该尽量争取与单位签订带有劳动合同字样的地协议。
2、一般情况下,上岗协议与劳动合同没有本质区别,但由于上述原因,对于你来说差异巨大!
3、不正规企业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这一点对你来说不是关键问题。因为单位有权与你签订见习期协议。
4、签订此上岗协议,意味着你在这段时间内处于类似试用期的状态,虽然也受到保护,但是保护有限。签不签在于你自己是否非常在意这份工作。
5、如果可以找到其他的就业机会,建议你另找一份。由于你现在已经有了工作经验,不再是应届毕业生,新的企业无权再设定见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