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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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4:24
津新冠防指〔2020〕72号关于天津市返津人员规定: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近日,市防控指挥部已专门发文要求保障外地返津人员回住所居住权益,但经督查发现,部分小区仍存在“一刀切”管理问题,导致外地返津人员“小区门难进、有家不能回”。
随着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将会有大批外地人员返津,为杜绝上述现象,各区防控指挥部要提前谋划、出实举措,加强对外地返津人员的分类管理,既要体现防控排查的力度,又要体现人文关怀的温度,不能搞“一刀切”,将所有外地返津人员“拒之门外”。
现就进一步做好外地返津人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地返津人员应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并主动如实报告过去一段时间行动轨迹,特别是近期与重点疫区人员或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相关接触史。
二、对体温检测异常或具有咳嗽、乏力等其他新冠肺炎疑似病征的外地返津人员,社区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指导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同时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
三、体温检测正常且无其他新冠肺炎病征,且能够明确提供住所具体信息的,社区工作人员不得阻止其回到居所。
四、各区要对外地返津人员“一刀切”管理问题自查自纠,结合本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实施分类管理,细化操作流程,避免再次出现“小区门难进、有家不能回”的情况,切实保障外地返津人员的居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