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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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0:25
从目前国内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理解来看,界定这个概念的主体主要是国际上的相关机构、中国*机构、学术团体或学者个人;这些解释分别出自于国际公约、官方文件、团体的宣言、学术专著和学术论文。实际上,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开发布的文件中可以看到,仅仅对概念的称谓就更改过多次,使用过诸如“无形文化遗产”、 “民间传统文化” 、“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概念,当然对概念本身的解释就更多了,几乎随着称谓的改变,其定义或解释就要作相应的调整。这个现象一方面说明了这个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和把握的难度;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的实践性很强,随着各国保护工作的深入展开,新的问题和认识就会出现,这又会修正原来的看法,并在相应的文件中表现出来。 从国内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理解来看,主要有两种意见:大多数和主流的意见是,基本上认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但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作出补充和修改,就可以为我所用,可以主要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来进行我们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另一种意见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定义主要吸收了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意见,依据的是国外的文化传统、文化遗产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而这些意见和依据都与我国实际的国情有较大的距离,因此,要立足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情况,并吸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界定这个概念的经验,以利于我国的理论研究和保护实践工作,而不能照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对第一种意见进一步地细分就可以发现,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认可的程度还是有差别的:有的学者认为,应该主要采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再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稍作补充即可;而有的学者则认为,可以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为框架,再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进行补充、调整和转化,甚至修改,以利于中国的理论研究和保护工作。学术界的这些探讨从不同的方面丰富、深化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这些不同的意见与建议也有助于认识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因此,这些意见与建议是很正常的,这些讨论也是积极的、需要继续深化的。但应该看到,学术界的探讨偏重于理论的层面,有前瞻性,但操作性、可行性尚需要得到实践的检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地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内容包括:“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手工艺。”该公约还进一步阐明了“保护”的具体内容:即“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由**颁布的、代表了中国*意见的、具有权威性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这样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这里的“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2)传统表演艺术;(3)风俗活动、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技能;(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