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们犯了什么样的罪才被判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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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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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15:15
杖刑分两种,一种是臀杖,打100下也不会有什么事,一种是脊杖,打后背,基本二十下就会内出血,八十下基本等于是死刑。你问的是那种?盗满七贯,决杖二十、黥面、隶本城; ○若隐漏自已成丁人口不附籍、及增减年状、妄作老幼废疾、以免差役者、一口至三口、家长杖六十。每三口、加一等。罪止杖一百。不成丁三口至五口、笞四十。每五口、加一等、罪止杖七十。入籍当差。
○若隐蔽他人丁口不附籍者、罪亦如之。所隐之人与同罪。发还本户、附籍当差。
○若里长失于取勘、致有脱户者、一户至五户、笞五十。每五户、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漏口者、一口至十口、笞三十。每十口、加一等。罪止笞五十。本县提调正官、首领官吏、脱户者、十户笞四十。每十户、加一等。罪止杖八十。漏口者、十口笞二十。每三十口、加一等。罪止笞四十。知情者、并与犯人同罪。受财者、计赃、以枉法从重论。若官吏曾经三次立案取勘、已责里长文状、叮咛省谕者事发、罪坐里长。 ○凡应差丁夫杂匠、而差遣不均平者、一人笞二十。每五人、加一等。罪止杖六十。
○若丁夫杂匠承差、而稽留不着役、及在役日满、而所司不放回者、一日笞一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笞五十。【盗耕种官民田】
凡盗耕种他人田者、一亩以下、笞三十。每五亩、加一等。罪止杖八十。荒田减一等。强者、各加一等。系官者、各又加二等。花利归官主。
一成化十年、七月十一日、节该钦奉宪宗皇帝圣旨、陜西榆林等处近边地土、各营堡草场、界限明白、敢有那移条款、盗耕草场、及越出边墙界石种田者、依律问拟、追征花利完日、军职降调甘肃卫分差操。军民系外处者、发榆林卫充军。系本处者、发甘肃卫充军。有毁坏边墙、私出境外者、枷号三个月发落。钦此。
【荒芜田地】
凡里长部内、已入籍纳粮当差田地、无故荒芜、及应课种桑麻之类而不种者、俱以十分为率。一分笞二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县官各减二等。长官为首、佐职为从。人户亦计荒芜田地、及不种桑麻之类、以五分为率、一分笞二十。每一分加一等。追征合纳税粮还官(应课种桑枣、黄麻、苎麻、绵花、蓝靛、红花之类。各随乡土所宜种植)。 要原文还是我归类?原文非常长,古代刑律和我们现在观点不一样,比如我们现在吃牛肉很正常,古代杀耕牛要抵命大概是隐瞒人口、逃避差役、荒芜田地(农民进城务工)、欠债不还、盗窃七贯(相当现在700-7000元)以下这几项是杖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