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4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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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5:11
剩余产品、*差别和私有制的出现是信用产生的基础和条件。
拓展知识
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市场主体是由个体组成的,市场交易中所有的经济活动,与个人信用息息相关。一旦个人行为失之约束,就会发生个人失信行为,进而出现集体失信。因此,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个人信用不仅是一个国家市场伦理和道德文化建设的基础,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资源。开拓并利用这种资源,能有效推动消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经济越发展,个人信用所发挥的功能越重要,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已成为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显著标志之一。
意义作用
个人信用制度要发挥作用得有两个支点:完善的个人信用调查机制和规范的个人资信评估机制。个人信用调查是开展个人信用业务活动的基础。个人资信档案的资料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包括贷款历史、居住状况、收入情况、婚姻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另一方面是信用管理的专门机构提供的与借款人信用有关的资料,包括未偿还债务记录、信用卡透支状况、在其它金融机构的贷款记录等。其中居民应用量最大的信用卡资料是极为重要和全面的。
而对个人消费信贷进行评估是个人资信档案的应用和深化,也是消费者获得银行贷款的必经步骤。在国外,银行一般采取主观判断法和信用评分的数量分析法。数量分析法是在一个信用评分的模式上对贷款申请划分等级进行评分。在实际操作中,主观判断法和数量分析法通常相互结合运用,互为补充。
其中数量分析法中最重要的是对“支付能力”的评定。“支付能力”指两个方面:一是收入,主要是指稳定的足够的收入来源,包括专职工作收入、兼职工作收入、投资收入等,这是个人信用评定的基础;
二是现金流量,即支出与收入的比率,个人支出包括其它未付账款的月平均额、房租、赡养费、抚养费等,这些月支出的总和与月收入的总和比率在40%以下,则认为借款者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