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4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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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8:35
在商标不断发展的今天,商标已经成为了餐饮企业的重要标志,也是消费者辨别商品来源的重要标志,所以餐饮企业想要发展,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获取一个属于自己的餐饮商标就成为了重点,那么第43类餐饮商标转让期间可以使用吗?
标妹来给大家解答,商标法规定的是商标转让经过核准之后会予以公告,买家自公告期开始就享有商标的使用权。这也是商标转让的诸多好处之一,因此餐饮商标转让可谓是即买即用的,给餐饮企业带来更多的便利。
除了申请中餐饮商标可以进行转让,在公告期、异议期、评审期、诉讼期间的商标都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需要买方承担风险。
而在餐饮商标转让过程中,他人如果是受让人(买方),在签订了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受让人(买方)是可以使用商标的。
从商标局核准之日起生效,双方合同约定从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受让方(买方)有权使用该商标的,也已视为一个许可条款,合同约定有效。受让人可以使用此商标。
43类餐饮商标转让务必注意的有哪些问题?
1、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以上就是关于第43类餐饮商标转让期间是否可以使用的相关问题,如需转让餐饮商标或者购买餐饮商标,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