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1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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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1:11
64岁的辽宁省辽阳市居民刘凤菊向澎湃新闻反映,其住房被拆迁四年后,仍未能要到拆迁补偿款。一份加盖有辽阳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红色公章的文件显示,“经调查,申请人(注:刘凤菊)反映情况属实,其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具备被征收人资格。至今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房屋被拆未经法定程序。”
刘凤菊表示,她至今没有收到新的答复,也没有收到房屋拆迁补偿款。5月27日,曾具体经办该事项的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委会信访办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经查询,该部门确实在去年(2021年)5月出具文件答复过刘凤菊的信访事项,其他详细情况需要*授权才能答复。澎湃新闻先后致电辽阳市信访局、文圣区信访局、河东新*委会征收安置办公室等部门,暂未获得有效回复。
文件显示,涉事房屋被拆三年后,2021年5月-11月,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委会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简称河东管委会征收办)、文圣区*、辽阳市*相关部门先后作出三份信访答复或复核意见书,均称应对刘凤菊进行补偿。前述三份加盖有红色公章的文件显示,涉事房屋是刘凤菊家的自建房,1990年建成,面积43平方米,用于自住;2018年,当地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对该房屋进行征收;但双方尚未达成征收协议,涉事房屋被拆迁工程队拆除。随后,因区划调整,涉事的房屋的征收工作由辽阳市白塔区,移交给文圣区河东新*委会,“现由河东管委会征收办组织实施征收。”
文圣区*相关部门2021年8月出具信访复查意见书称,“2018年,白塔区征收办未与(信访复查)申请人(刘凤菊)达成征收协议。期间,拆迁公司误将申请人的房屋拆除。拆除行为非管委会征收办所为,故不应由河东管委会征收办负责经济补偿。”而河东管委会征收办2021年5月的相关答复意见书称,“(2018年)拆迁公司误将信访人的房屋拆除,并给予1.5万元补偿。”
“两万多块钱,到哪儿去买房子?”刘凤菊当时没同意签征收协议,但没想到房子被拆迁公司“误拆”。区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应按照新韵家园二期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合计15.6万余元河东管委会征收办前述答复意见书称,“我办认为,信访人的房屋征收标准应按照新韵家园二期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三个月后,文圣区*相关部门2021年8月出具的信访复查意见书称,“经与新韵家园二期和万达西侧地块征收小组沟通,征收小组已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形成《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复核准行单》其中购房资金证明金额82625.00元,现金支付73400.50元。”
2022年5月26日,刘凤菊向新闻表示,她的确希望拿到的拆迁补偿款是现金,而非代金券。“购房资金证明”和“购房卡”就是代金券;此前有当地居民接受设有“有限期”的代金券,但不愿意在指定楼盘购买新房的拆迁户,不得不向黄牛出售“代金券”。对于该信访事项重新处理的进展,27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辽阳市信访局办公室及王姓经办人工作电话,但电话一直未予接通;文圣区信访局复查复核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处理进展需要当事人持证件来查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1:12
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相关的信息不合法,或者是因为一些文件的错误才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相关部门应该对这件事情进行严厉的调查查处,是哪些工作人员在办事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才导致老人的拆迁款一直没有到对方手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1:12
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那么我觉得很有可能是拆迁的人在处理的时候没有做好相应的工作,所以的话才会导致老人没有拿到相应的拆迁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1:13
很有可能是当地相关部门的工作出现了一点问题,或者是工作人员并没有进行核实。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1:14
很有可能是现在流程到哪里卡住了,也有可能是资料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