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2 17:2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4:47
简述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特征。
答:(1)客观方面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为破坏的对象是关涉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财产安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一般来说,交通工具处于下列状态时,便成为本罪对象:第一,交通工具正在行驶(飞行)中;第二,交通工具处于已交付随时使用的状态;第三,交通工具处于不需再检修便可使用的状态。
②实施了破坏行为,通常是指对上述交通工具的整体或者重要部件的破坏;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不包括在内。
③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或者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2)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会发生使其倾覆或者毁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出于贪利动机窃取交通工具的关键部件,足以发生使其倾覆或毁坏危险的,也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