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4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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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3:50
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法律没有规定固定的方式和程序,只要受遗赠人向继承人或其他 利害关系人 明确表示即可。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