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8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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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30 09:39
公司支付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时,必须按劳工法例计算,
全数支付给员工,不能扣减强积金公司供款的部份
因为强积金供款的数目不等如强积金的累计权益结余;虽
然劳工法例明文雇主可以强积金供款的累计权益,抵扣雇
员应得的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实际是不可行的;待办妥
强积金公司的手续及知道出售该部份基金后的金额,已经
超过7天,雇主会抵犯劳工法例:在雇佣合约终止后7天
内支付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规定
因此公司必先支付给雇员,待办妥一切手续,等强积金公
司出售该部份基金后退回金额.,公司支付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时,必须按劳工法例计算,
全数支付给员工,不能扣减强积金公司供款的部份
因为强积金供款的数目不等如强积金的累计权益结余;虽
然劳工法例明文雇主可以强积金供款的累计权益,抵扣雇
员应得的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实际是不可行的;待办妥
强积金公司的手续及知道出售该部份基金后的金额,已经
超过7天,雇主会抵犯劳工法例:在雇佣合约终止后7天
内支付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规定
因此公司必先支付给雇员,待办妥一切手续,等强积金公
司出售该部份基金后退回金额
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
月薪雇员: 以最后一个的工资 x 2/3 x 可追溯的服务年期
日薪雇员: 以最后30天正常工作天中的任何18天工资 x 可追溯的服务年期
薪金上限: HK$22,500
可追溯的服务年期最长为43年, 超过43年折半计算
金额上限为$390,000
根据劳工法例,享有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有不同的情况
长期服务金
- 以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5年
- 雇员并非因过失或裁员而遭解雇
- 有固定合约的雇员, 约满后不获续约
- 雇员在职期间死亡
- 雇员因健康理由 / 65岁或以上年老而辞职
遣散费
- 以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2年
- 雇员因裁员而遭解雇
- 有固定合约的雇员, 约满后因裁员而不获续约
- 雇员遭停工
要有更详细的资料, 可到劳工处网页查看
info/labour
或电 27171771,1.是否扣除公司供款部份,由公司自行决定
2.如需扣除强积金,是扣除公司供款结余部份
3.如无记错,应是入职后第三年起,每一年资以一个月人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