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正式全额发票怎么办理房产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8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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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7:06
拿到正式全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购买预售的商品房需要在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承购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会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条例》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7:06
拿上有效证这些包括1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到房管局哪里排队等待,一般这个东西没一天你是跑不下来的。不知道问保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7:07
购买商品房的话,个人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一些必要的材料个人无法提供,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测绘报告、分户图等等。
若是自建房,需分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可至所在地不动产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