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7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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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12:22
两个。
一个是郑州市第一看守所(经开第三大街与经南五铺路交叉口),一个是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河南五建古荥粱厂附近)
扩展资料:
根据《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看守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看守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12:23
三个,第一看守所在航海路与第三大街交叉口南边第三个路口,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12:23
两个,郑州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一个在东一个在西开发区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12:24
(郑州市)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电话:0371-67555410 0371-67555423 0371-67555413 0371-69624786 0371-69624780 17319771578(委托律师会见)。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古须路与大河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东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12:25
现在就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关押犯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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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郑州市第一看守所(经开第三大街与经南五铺路交叉口),一个是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河南五建古荥粱厂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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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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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第一看守所在航海路与第三大街交叉口南边第三个路口,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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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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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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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12:24
三个,第一看守所在航海路与第三大街交叉口南边第三个路口,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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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关押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