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签订劳动合同,后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17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06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重复签订的劳动合同,后签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经当事人书面进行确定的,后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在合同需要变更的情况下才会签订重复合同,如果是内容完全一样的合同,第一份第二份合同的效力也是一样的。后面签订的合同,为原合同的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的,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以原合同的内容为准。如有法律、行*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变更时没有按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则其变更无效。在合同签订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合同中未约定的事宜,需要进行补充约定。另一种是合同中约定的事宜经双方协商认为需要进行更改。如为第一情况,则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如出现两者的约定不一致时,以原合同的内容为准。如为第二种情况,则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在补充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两者的约定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如同时为了以上两种情况的需要而签订补充协议,则应分别在补充协议中说明两者约定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06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重复签订的劳动合同,后签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经当事人书面进行确定的,后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07
后签订的与乙单位的劳动合同有效,只是劳动关系尚未建立,以用工当日为准。
与甲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
张三不去乙单位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因为不存在这类违约金的问题。主要是考虑因此额外给乙公司产生的招录费用损失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07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张三与乙单位签订的合同有效追问但是张三与乙单位没有构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啊,他并没有去乙单位上班过
追答建立劳动关系自实际工作开始计算,但合同有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08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