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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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51
河北新闻网讯(杨林、王宝松)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6月30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河北省住建厅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雄安新区管委会、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有关审批机关停止受理审批住建领域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
具体包括: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乙级);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四级、暂定级);
3.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丙级);
4.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丙级、丁级);
5.施工企业资质认定(*);
6.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丙级,事务所,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农林工程专业);
7.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仅限自贸试验区各片区)
公告称,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在2021年7月1日前尚未完成审批的,仍按原资质标准审批。在国家公布新的资质标准前,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乙级、二级资质的认定、核定,仍按现行的乙级、二级资质标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