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职工辞职不算视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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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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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19
职工辞职不算视同缴费原因为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前,职工养老实行单位退休制度,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根据职工连续工龄计算退休费,由单位负责发放。
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后,原工作单位不再负责支付其退休费。重新参加工作后,连续工龄重新计算。因此,职工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工作年限不能作为连续工龄的组成部分,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成为体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计算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参数。
“除名”和“自动离职”具有计划经济时期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特点,相关的工龄*根据当时国家工龄*精神制定,也适应当时实行单位退休制度的养老保障方式。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实现政企分离,企业用工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同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不断深化,由“单位保障”变为“社会保障”,建立了个人缴费制度,通过实际缴费年限对职工养老权益予以记录和更好地保障。
法律依据《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第一条 关于“辞退”职工是否可按《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办理的问题。
辞退职工工龄计算问题,原劳动人事部在“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中明确,即“职工被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第二条 关于“自动离职”的职工是否亦可按《复函》意见处理的问题。
劳动部*在《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明确,“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因此,自动离职的职工工龄计算可按《复函》意见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1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职工辞职不算视同缴费原因为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前,职工养老实行单位退休制度,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根据职工连续工龄计算退休费,由单位负责发放。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后,原工作单位不再负责支付其退休费。重新参加工作后,连续工龄重新计算。因此,职工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工作年限不能作为连续工龄的组成部分,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成为体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计算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参数。“除名”和“自动离职”具有计划经济时期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特点,相关的工龄*根据当时国家工龄*精神制定,也适应当时实行单位退休制度的养老保障方式。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实现政企分离,企业用工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同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不断深化,由“单位保障”变为“社会保障”,建立了个人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