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刑后监狱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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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1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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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9 11:42
*判决后罪犯由人民*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
另外,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另外监狱的管理权限在省、市、区一级监狱管理局。具体要看是所在市有无监狱、所犯何罪、刑期长短来定。另外女犯、危害*的罪犯、职务犯罪的罪犯有专门的监狱关押。如果不是短刑犯(刑期一年以下,留看守所服刑)而且你所在的市又无监狱的话,肯定要送外地监狱了。
一、较具体分配如下:
1.判决下达15日且犯人不上诉的,他的档案就会交到监所管理局由他们来分配,具体的依据不明。
2.但是一般规律是你在本市犯罪一年左右的基本就在看守所服刑了,其他的一般就是分配到本省的监狱服刑,
3.在司法实践中,除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4.其他罪犯由人民*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