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0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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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6:05
离婚答辩状怎么写有利【1】
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被告对离婚答辩状的书写感到十分困难,不知要写什么,怎么写。
有时答辩状写的文不符题,没有针对性,使*无法正确判断事实争执的焦点和答辩人的主要意见。
离婚答辩是*审理离婚案件时,被告对原告的起诉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行为。
根据民诉法规定,离婚被告答辩状应如期递交。
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进行陈述和答辩。
离婚被告写答辩状时,应根据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针对原告离婚起诉状的内容进行书写。
如双方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原告已在离婚起诉状上写清无误,被告在离婚答辩状中可以从简书写。
离婚被告写答辩状时,叙述事实和理由是答辩状中的重要部分。
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对原告在起诉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对原告无理之处,被告可以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理由、证据以及具体要求和有关法律依据。
离婚被告答辩状的最后由被告签名盖章,写明年月日。
离婚被告书写答辩状,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篇幅不宜过长,要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哪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辩驳,以利于*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裁决。
离婚答辩状包含内容【2】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就某某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一、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答辩
1.是否同意离婚,并简要说明理由;
2、对孩子抚养问题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3、对财产清单以及分割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4、对过错赔偿问题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二、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逐一答辩。
对原告陈述的主要事实重点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三、引用相关法律(可以穿插上述答辩之中)。
四、归纳总结。
答辩状是相当重要的法律文书,案件不同,答辩状内容自然千差万别,但需要答辩的问题类别大体相同。
希望离婚当事人能够变通,且不可生搬硬套。
离婚答辩状范本【3】
答辩人:王XX,男,196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XX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01年原告去广州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1991年生育一子王XX,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
具体理由有三点: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第二,原*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
同时,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
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李XX。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
同时原告现在广州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
年 月 日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本【4】
答辩人(被告):欧XX,女,29岁,汉族,籍贯湖南人,现户口为XX市,在XX市实业开发公司工作,住××市XX路××公寓。
被答辩人:(原告):姚XX,男,32岁,汉族,籍贯湖南人,原户口为XX市,于93年元月转为××市户口,在××市XX有限公司工作,住××市XX路××公寓。
答辩请求: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事实和理由如下:
中学毕业后我开始学习做成衣,由于我人品人缘较好,手艺也不错,因此大家对我评价较高,八五年X月经亲属介绍,我与被答辩人开始书信往来,当时被答辩人在 ××市做工。
双方通信到八五年十月份,被答辩人对我很满意,主动提出回来相亲,因其在外地打工时间要求严格,随便请假不准许,因此 姚特让家里打一个“母亲病危”之假电报,借此缘由其才请假回家。
此事显然不是起诉状所称他家里欺骗姚XX,而是姚XX欺骗××市之工作单位。
姚早年丧父,母亲年近七十且双目失明,哥嫂早已分居另过,原告十几岁便离家在外,早已不存在家庭管束。
起诉状中所述姚在与我结婚问题上受到“亲属*迫和众多压力”不知据何而来,事实是,姚从××市回来后,并不是马上进行成亲,我们又相处了十多天,姚对我很爱慕,约会时,经常主动与我拥抱、接吻。
有一天晚上再三表示非我不娶,一定要与我白头到老,并提出发生的关系,我出于对贞操的尊重和对婚姻的重视,婉言拒绝了。
并且向他表示结婚问题最好双方再处一段确定,但姚坚决不同意,反复要求马上成婚。
我父母认为姚家庭条件不好,其本人不过是个打工仔,不同意我嫁给他,我考虑到姚对我已表现出一片真心,也为他的态度所感动,因而就同意与他结婚。
起诉状中所述双方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姚系受家庭威*成婚均不是事实。
结婚后我即随姚赴××市,到某服装厂工作,住集体宿舍,姚在某电子厂打工,有一段时间双方分居,相距很远,姚也不管工作劳累,刮风下雨,下班后即来到我宿舍与我相会,在困境中我俩自己架起了铁皮房过夫妻生活,我连续怀孕三次均因无条件生养只好手术打胎,八七年X月份第四次怀孕实在不能再手术了,我才不得不回老家去生育,从而产生了原、被告之间的爱情结晶婚生女儿姚X。
在我分娩期间,姚几天来一封信,表示对我的思念爱慕之情(共有几十封均在我手中),我生下姚X4个月后,姚亲自返回老家将我接回。
在此期间我们生活困难很多,但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口角,姚对我表示出真挚的爱,他曾自豪地对我说:“我们是恩爱夫妻苦也甜”。
夫妻关系多数是晴朗的天空,有时也飘过几片乌云。
随着共同生活时间的延长,因为孩子、买股票等问题,我们也曾发生过口角,姚也表现出心胸狭窄和多疑的缺点,但我觉得,夫妻之间这种过份的观注,无非是爱情自私性的表现,也是彼此关心和注意的表现,是正常的。
1994年9月里的一天,我走在街上因身上没带证件被带到派出所,给姚打电话,他没有及时赶来送证件。
为此我感到委屈。
回去后双方发生口角并动了手,但原告诉我用水桶将其砸得血流满面根本不是事实。
至于接送孩子,确实主要由姚承担。
因他搞业务时间机动,早晨接孩子的汽车八点到,而我七点多已出发上班。
晚上五点多送孩子的车到,而我一般得在六点半左右才下班进家门,而且需买菜做饭。
家里做饭洗衣等各类家务主要由我承担,姚诉我对家庭:“无人情味和责任感”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说我“娇生惯养”,更是与我八年来的奋力工作辛勤持家无半点相同之处。
在工作上,我不仅没阻碍他,实际是时时处处支持他,维护他,我承担繁重的家务琐事,就是为了让他在工作中有发展,前途上有进步。
可以说,姚XX有今天,与我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姚诉我“干扰他工作”与事实是完全相反的。
结婚八年,八个寒暑,我与姚克服困难,共闯远方,生育孩子,维系家庭,双方不是没有感情,而是有深厚的感情。
姚与我拿出辛苦积攒的X万多元将三口人户口办到××市,就是为了全家扎根远方,共渡百年。
九二年七月份我生痣疮,住在市中医院,每次换药打针,大小便等,均是由姚XX背来背去,医护人员和患者对我们之间的感情都很羡慕。
姚诉我离婚一方面有生活中矛盾分歧的一面,也可能有人支使。
我不认为姚XX与我已恩绝义断。
就在今年春节后有人说姚准备起诉离婚时,姚还一度对我表示已撤诉,不离了。
俗话说:“三起三落过到老”。
夫妻在某段时间内、某些事情上出现分歧是难免的,但为了孩子(孩子曾表示失去父母一方她就跳楼)和双方之长远与根本之利益,应该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共创美好人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准予离婚。
我认为我与姚XX感情并没确已破裂,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以上答辩请求,希*予以采纳。
此致
××市××区人民*
答辩人:欧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