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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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0:25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 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 劳动监察投诉 ,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