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叫外来人员去厂里修门受伤了厂里要陪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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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5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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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2:14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看看这个修门的危险性,有没有高空作业风险之类的。
工厂作为定作人,知道和应当知道修门作业存在什么安全风险,应当在签订定作合同时对选任的定作人作业资质或经营范围予以必要的审查。如果工厂没有进行必要审查,选任行为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
如果工厂找的是正规经营单位,单位合法经营且具有资质,单位派人来修。工厂提供了安全的工作环境,工厂不承担责任,由修理单位负责。
如果工厂找来的是个人,应审查其资质,并提供安全工作环境。
在作业过程中,工厂应该对承揽方和作业人安全措施及安全施工能力作出判断,及时发现作业安全措施缺失的情况并取消或中止定作活动。若有疏忽,需承担选任过失的责任,作出部分赔偿。若选任不当,工厂疏忽,工厂可能需要赔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