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以征收土地(大片农田)卖给私人企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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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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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11:07
不可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停产停业损失、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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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11:08
*可以依法征收农村的土地,然后,将征收的土地出让给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前提条件:*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报经*或者省级*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可以依法进行征收,并向被征地农户及村集体支付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等。村民需要安置的,还需要支付安置补助费。
*可以征用农民土地,但是,征收土地的必须是县级*依法进行征收,县级以下的乡*、镇*、以及村民委员会都是无权征收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首先要由需要使用土地的企业持可行性报告向县级以上*批准后,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收工作,并实行先赔偿后占地。
凡是没有按照这个程序进行征收的,或者是村、乡*征收的都属于非法占地,农民完全可以抵制或向人民*起诉,请求人民*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
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扩展资料: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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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11:08
1、*可以依法征收农村的土地,然后,将征收的土地出让给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报经*或者省级*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可以依法进行征收,并向被征地农户及村集体支付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等。村民需要安置的,还需要支付安置补助费。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并报*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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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1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04]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令第256号发布),*可以按规定征用农民土地。
*可以征用农民土地,但是,征收土地的必须是县级*依法进行征收,县级以下的乡*、镇*、以及村民委员会都是无权征收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首先要由需要使用土地的企业持可行性报告向县级以上*批准后,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收工作,并实行先赔偿后占地。凡是没有按照这个程序进行征收的,或者是村、乡*征收的都属于非法占地,农民完全可以抵制或向人民*起诉,请求人民*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相关资料及网址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http://ke.baidu.com/view/277453.htm;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http://ke.baidu.com/view/402561.htm;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http://ke.baidu.com/subview/437279/5078488.htm?fromId=1319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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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11:09
可以的。甚至是必须的。
目前法律制度下,企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而国有土地除了已经是国有的以外,必须通过征收集体土地才能转为国有。追问类似于收购土地,公路边上有一大面积已经被收购两三年的土地,只建立了厂房的框架(一层而已,墙壁也没有,就是柱子之类的),地面长满了杂草,一亩地永久收购,*给予3万补偿,怎么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