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民告官,谁告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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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3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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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2:37
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或行政官司的俗称。行政诉讼是“官”民矛盾的化解机制。
对行政机关作出下列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应受理: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被拒绝的
四,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土地、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自5月1日施行后,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也将给国土资源管理带来五方面重大影响。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强化了*的监督功能。总则第一条中的“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改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更加突出*的监督作用。
从受案范围看,*受理的行政诉讼范围扩大。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增加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都可提起诉讼的条款。
从诉讼对象看,复议机关可作为共同被告。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经行政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引发诉讼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对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法律责任看,将直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对行政机关不执行裁决的,*以前一般只追究行政机关的责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裁判的要予以公告、处罚行政机关责任人,对于拒不履行、影响恶劣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从应诉工作看,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5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建立并实施负责人或者司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2:37
想什么呢?这谁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