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解决劳动合同(非常着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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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3:43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况下,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还有就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出现以上3种情况的时候,单位应该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遵守法定程序,那单位就违反本法规定,就应该按照本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给劳动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3:43
现在合同已经续签,已经不是单位想不想续签的问题,而是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口头通知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你要么继续工作就当单位没有说过,要么就让单位给你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单位是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满一年半不满二年的工龄支付你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现在的关键是要让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你才可以以此作为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在单位没有支付赔偿金之前千万不要签离职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3:44
倒,也就是说这半个月你都没上班?单位可以说你旷工已经被开除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