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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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7:40
法律分析:征集犯罪线索一般处于侦查阶段,*已经采取强制措施,正常是掌握有一定的证据,但有可能掌握的证据还不充分,或者还有其他犯罪线索未发现。最终是否能够定罪量刑,还需要经过公诉和审判机关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