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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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14 21:43
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商品房源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而商品房中可能包括有住宅、商业用房等。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后对于所有权交易没有时间限制。配套商品房对于购买对象有严格的要求:
1、配套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符合购买的对象和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
2、对于购买对象和条件的审核,除了动迁单位、用房单位审核外,还要经有关动迁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方能购买。
配套商品房对外出售,除取得合法的证件之外,对于购买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购买条件者方可进行购买。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22 12:52
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商品房源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而商品房中可能包括有住宅、商业用房等。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后对于所有权交易没有时间限制。配套商品房对于购买对象有严格的要求:
1、配套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符合购买的对象和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
2、对于购买对象和条件的审核,除了动迁单位、用房单位审核外,还要经有关动迁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方能购买。
配套商品房对外出售,除取得合法的证件之外,对于购买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购买条件者方可进行购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3 04:34
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相关的地方*的约束。
配套商品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而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
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
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在取得所有权的 5 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动迁房, 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 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 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具体来说: (一)配套商品房 由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 28 条明确规定:
(1)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 5 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2)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 5 年内确需转让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市房 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价格回购。
(3)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满 5 年后转让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与配套房或者中低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另行规 定。 (二)动迁房 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扩展资料:
根据相关法规及*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而商品房中可能包括有住宅、商业用房等。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后对于所有权交易没有时间*。
配套商品房对于购买对象有严格的要求:
1、配套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符合购买的对象和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
2、对于购买对象和条件的审核,除了动迁单位、用房单位审核外,还要经有关动迁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方能购买。
配套商品房对外出售,除取得合法的证件之外,对于购买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购买条件者方可进行购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动迁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3 04:34
分析如下:
1、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出台*,那就很可能要交。
2、交易时间有3年之差,动迁房一般都会有交易时间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迁房取得产证房取得产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等发生的产权过户)、抵押。商品房在交易时间上是没有*的,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可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3、房屋质量有差异:动迁房的建设利润一般都会被牢牢*住的,因此建筑商在仅有的资金范围内会偷工减料以赚取最大的利润。所以,动迁房的质量一般较差。商品房较于动迁房来说,虽然也存在偷工减料的的行为,但是毕竟是直接销售给购房者的,相对来说质量会好些。
4、结构设计要求不同:动迁房在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上一般是按照要求的最低配置来建设,只要不违反规范就行,所以槽点比比皆是。商品房则会在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上会多花点心思,毕竟开发商在前期要考虑到项目卖点,具体和开发商对该小区的定位有关。
5、房屋价格相差较大:动迁房享受国家*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房价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价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完全市场价。
6、 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在取得所有权的 5 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7、动迁房: 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 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 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拓展资料:
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产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3 04:35
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 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在取得所有权的 5 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动迁房。 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 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 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具体来说: 具体来说: (一)配套商品房 由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 28 条明确规定: (1)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 5 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2)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 5 年内确需转让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市房 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价格回购。 (3)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满 5 年后转让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与配套房或者中低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另行规 定。 (二)动迁房 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3 04:35
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相关的地方*的约束;配套商品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而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在取得所有权的5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动迁房, 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 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3 04:36
上海的动迁房大部分都是配套商品房,都是由*建造为安置被拆迁人使用的,都是三年内不得转让,但实践中动迁房即使是未满三年也可以买卖,但操作比较复杂,买家风险大,因此聘请有相关经验的律师比较重要,需要帮助可以百度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