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0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6:46
由于你没有对所属企业的情况进行表述无法明确告知你出现划为异常名录的具体情况,你可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6:47
营业执照审过的是什么样?没审的是什么样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6:47
你公司的某一项信息出现问题了,这个问题的发生可能是两个情况,我们日常所见的就是:未按时进行年报,第二个就是因为地址的问题导致了异常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6:48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商事登记机关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根据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以及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在作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之前,会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告知商事主体作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告知期限为自告知公告之日起满30日。
一、年报异常:商事主体报送年报
年报范围:
凡在深圳市登记注册,成立时间已满周年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为“商事主体”),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时间:
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简称为“滚动年报时间”)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该自然年度设立登记的商事主体,自下一自然年度起报送年度报告。
注意:
2019年4月18日至6月30日为过渡期,商事主体可按滚动年报时间报送年度报告,也可按原固定年报时间在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2019年7月1日起,商事主体应严格按照滚动年报时间报送年度报告。
载入经营异常
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下同),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
商事主体逾期年报处罚!
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企业自2015年度起,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处以5000元罚款;连续三个年度以上(含三个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处以10000元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解决办法:
企业可以在补充提交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二、地址异常:
异常原因: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对新设立或变更了地址的商事主体邮寄专用信函,是为了确认这些商事主体能否通过注册的地址取得联系,如果签收了就表示处于正常状态。
如果没人签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办理案件等履职过程中以及根据投诉举报、其他部门告知等方式,发现企业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依法进行核查,并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程序。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联系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解决办法:
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并提供证明材料,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企业在告知公告期办理变更,不列入异常名录!
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拟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告知公告期限30日内办理了地址变更手续,可以不用申请而免于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失信惩戒
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和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相关信用信息依法纳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并推送相关部门。
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并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深圳信用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有以下情形的,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深圳信用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并不得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名称:
(1)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五年的;
(2)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6:49
那你有没有看是因为什么情况被纳入异常的呢?
一、地址异常导致;二、未进行工商年报;三、未进行日常的纳税申报
1、原地址解锁:
资料:执照、法人身份ID复印件,公章,场地证明资料
2、变更地址移出异常:
资料: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U盾,新地址(房屋编码)
1、超过1年未申报年报:
尽快补上,然后和申请移出异常
2、超过2年及以上未申报年报的:
去窗*罚款,补做年报,然后再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补报漏了的税种,把该缴纳的税款缴纳了,罚款缴了,之后找管理员解除“非正常户“就好了